维奈克拉 Venetoclax 用药说明书_规格适应症 肿瘤临床用药指导

肿瘤病友群
微信号:yijiayilei制剂与规格:
片剂:10mg、50mg、100mg
适应证:
与阿扎胞苷联合使用于治疗因合并症不适合接 受强诱导化疗,或年龄≥75 岁的新诊断的急性髓系白血病成 人患者。
合理用药要点:
1.本品与阿扎胞苷联合使用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,在第 1 个疗程开始时,本品需要进行剂量爬坡,具体方法是:维 奈克拉 100mg d1,200mg d2,400mg d3,后 400mg/d 继续治 疗,每疗程 28 天,口服。本品按疗程与阿扎胞苷联合使用 给药,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。
2.本品应在餐后 30 分钟内服用。尽可能在每天同一时 间服用。应整片吞服,不应咀嚼、压碎、溶解或掰断药片。
3.如果患者在常规服药时间的 8 小时内漏服一次本品, 应尽快补服,并恢复每天常规给药。若患者漏服本品已超过 8 小时,则无需补服,只需在第 2 天恢复常规给药。如患者 在正常给药后发生呕吐,在呕吐当天无需再次服用本品,在 常规服药时间进行下次给药。
4.本品在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中发生 TLS 风险相对较低, 但仍应予以足够重视。建议在本品给药前,患者的白细胞计 数应小于 25×10 9/L,纠正紊乱的电解质。在首次给药前以 及剂量爬坡期,应给予充足的水化和抗高尿酸血症药物。爬 坡期内每次新剂量给药后 6~8 小时以及达到最终剂量后 24 小时,应监测血生化以评估 TLS。对于有 TLS 风险的患者, 可给予额外措施加强 TLS 预防。
5.血液学毒性是维奈克拉最常见的不良反应。密切监测 血细胞计数,直至血细胞减少症恢复。基于血细胞减少症的 缓解情况,进行针对血细胞减少的剂量调整或中断本品给药, 可参考 AML 中基于不良反应推荐的剂量调整。对于 4 级中性 粒细胞减少症伴或不伴发热或感染,或 4 级血小板减少症, 大多数情况下,在获得缓解前,血细胞减少不应导致本品和 阿扎胞苷治疗中断。达到缓解后首次发生且持续至少 7 天, 推迟本品和阿扎胞苷的后续疗程,并监测血细胞计数。一旦恢复至 1 级或 2 级,则以相同剂量恢复本品与阿扎胞苷的后 续治疗。达到缓解后的后续疗程中再次发生且持续至少 7 天, 推迟本品和阿扎胞苷的后续疗程,并监测血细胞计数。一旦 恢复至 1 级或 2 级,则以相同剂量恢复本品与阿扎胞苷的后 续治疗。并在后续疗程中维奈克拉给药时间减少 7 天,即用 21 天代替 28 天。
6.本品与 CYP3A 抑制剂联合使用时需进行相应的调整剂 量。本品与 CYP3A 强效抑制剂(如伊曲康唑、伏立康唑、酮 康唑等)联合使用时,维奈克拉需减量至 100mg/d,若处于 剂量爬坡期,减量方法为:维奈克拉 10mg d1,20mg d2,50mg d3,100mg d4;泊沙康唑也属于 CYP3A 强效抑制剂,但与泊 沙康唑联合使用时,维奈克拉需减量至 70mg/d,若处于剂量 爬坡期,减量方法为:维奈克拉 10mg d1,20mg d2,50mg d3, 70mg d4;与 CYP3A 中效抑制剂(如氟康唑等)和 P-gp 抑制 剂(如胺碘酮、卡托普利等)联合使用时,维奈克拉需减量 50%。禁止本品与 CYP3A 诱导剂(如利福平、苯妥英钠、卡 马西平等)联合使用。应避免本品与 P-gp 底物同时使用, 若必须同时使用 P-gp 底物,需在本品给药前至少 6 小时进 行 P-gp 底物单独给药。
7.轻中重度肾功能损伤(肌酐清除率≥15ml/min)患者 无需调整剂量。轻度(Child-Pugh A 级)或中度(Child-Pugh B 级)肝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。重度肝功能损伤 196197 (Child-Pugh C 级)患者接受本品治疗时,给药剂量降低 50%。
※ 8.美国 FDA 获批的其他适应证:伴有 de1(17p)的慢 性淋巴细胞白血病,与利妥昔单抗联合治疗既往治疗过的慢 性淋巴细胞白血病,与奥妥珠单抗联合用于初始治疗的慢性 淋巴细胞白血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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